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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及报名工作于2025年10月9日启动,现就湖北籍生源报考骨干计划作如下说明。
一、生源范围
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即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长阳县、五峰县等10个县市。
湖北籍生源招生对象为:
1.上述生源地范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
2.上述生源地范围的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报名时户籍、人事档案均在湖北省内;如考生已就读高校第二学士学位视作非在职往届考生,其户籍、人事档案可在就读高校);
3.上述生源地范围的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报名时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仍在上述10个县市);
4.在上述10个县市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汉族在职考生(原则上报名时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仍在上述10个县市);
5.在鄂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在职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毕业生。
6.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博)士计划见附件4。
二、在线审核
1.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湖北省教育厅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2.审核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时至10月24日22时,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时间视各招生单位具体情况延长。
3.报考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流程详见附件1。
4.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填报信息及申请材料、未发现错填或漏填有关信息、未查阅审核结果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无法报考骨干计划研究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省教育厅将通过资格申请平台公示窗口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签订定向协议
被录取的湖北籍骨干计划研究生考生(非南疆高校教师专项),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不得违约。湖北籍骨干计划学生的就业政策、定向协议签署、毕业证及就业手续等有关问题咨询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4009027110。
四、其他事项
1.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毕业生在“类别”一栏选填“其他”。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始成绩基本要求。
3.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
4.湖北籍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咨询QQ群:745118738、216747963。资格审核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27-68880351。
附件: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操作手册.docx
2.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湖北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