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关于公布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获...2026-03-02
-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拟...2026-02-27
- 关于2026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公示2026-02-27
- 湖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2026-02-26
-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2026-02-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02-10
- 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建议名...2026-02-1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2026-02-07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6-02-06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公...2026-02-0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6-02-02
- 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2026-01-3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2026-01-29
- 关于公布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2026-01-27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3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8日-13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自主选择。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5.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5年11月7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