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25-08-02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函〔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委(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综合局、军事科学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育训练部、作战试验基地参谋部、武警部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团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5年9月15日至21日举办第28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开展推普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贡献语言之力。
二、活动主题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将会同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周开幕式重点活动,同时赴有关地区调研、指导。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围绕活动主题,分别在本系统内开展以下推普宣传活动。
1.教育部、国家语委牵头组织举办全国推普周重点活动;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全国校园节庆日诵读等品牌活动;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创建;开展“书信共铸 石榴花开”信件征集、“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推普融媒体专题宣传活动。
2.中央宣传部推动中央媒体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成就,报道基层推普典型。
3.国家民委组织全国民委系统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宣传活动。
5.文化和旅游部依托各地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场馆、博物馆等“窗口”和旅游场所,开展经典诵读、语言文字特色展、全民阅读、普通话导览服务等宣传教育活动。
6.广电总局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在推普周期间积极开展集中宣传。
7.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和“军地联合”推普活动,抓好部队普通话学习教育和语言战斗力提升。
8.共青团中央组织全国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等活动。
(二)指导开展地方性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民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宣传重点,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挖掘并展示地方和本系统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主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指导开展质量高、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推普宣传活动,探索打造语言文化类品牌活动。
(三)创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本系统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鼓励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参与推普活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等平台载体,拓展推普活动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地区推普”“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成语探华夏”“语言智能”等主题日活动。
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继续制作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宣传片等宣传品,并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刊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方案,推出1—2个重点活动城市(地区),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有效实施。各地活动方案和总结(含统计数据、文字、图片、亮点活动、典型案例等)请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前、9月30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广电部门,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增加宣传互动性,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普工作,提升宣传集聚效应;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推普周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三)严守各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联 系 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耿宏莉 张栋
联系电话:010-66097122,66097843
传 真:010-66096681
电子邮箱:xuanjiaochu@moe.edu.cn
教 育 部 国家语委 中央宣传部
国家民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 部共青团中央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