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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开学安全责任告知
同学:
学校 院(系)已于 年 月 日开展了开学安全教育。现将《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发放给你,请你按照开学安全教育的要求,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确保学期安全。
校长签字(签章):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注:告知(提示)可附加校长签名章、学校公章的印模后正反面印刷,发放至每名学生。学校要另制签收表,学生领取告知(提示)后,在签收表上签字签收。
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
新学年已经开始,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请仔细阅读学习。
1.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适度体育锻炼,践行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干净整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注意人身安全防范。不私自下水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可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外出锁好门窗,严禁夜不归宿,不得留宿他人在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拿回宿舍充电。
4.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警惕电信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不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和银行卡,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5.履行离校请假手续。有事离校须向班主任和辅导员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同时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班长、舍友、家长;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应告知学校和家长,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