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25-08-12
- 2025年湖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拟录取学生名...2025-08-05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25-08-02
- 关于2025年湖北省新增推免资格高校拟推荐名单的公...2025-07-30
- 关于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名单的公示2025-07-29
- 关于2025年“楚天英才计划”•教育人...2025-07-29
-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厅业务主管 社会组织登...2025-07-28
-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集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2025-07-25
- 湖北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2025-07-1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2025-07-16
- 2025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2025-07-1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2025-07-10
- 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推...2025-07-0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的通...2025-07-0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学校 急救教育试点建...2025-07-04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通知》明确了提名评选工作总体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最高规格褒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明确了提名人选范围和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均可被提名,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共和国勋章”提名人选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友谊勋章”提名人选应当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对华长期友好,具有良好声誉的外国人。国家荣誉称号提名人选应当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通知》明确了提名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相关工作。要把握正确方向,确保被提名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全面考核被提名人选一贯表现,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以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评判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好中选优。(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