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2026-01-19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异地求职“双...2026-01-16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26-01-16
- 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2026-01-1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2026-01-13
- 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大屏幕交...2026-01-1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2026-01-10
-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2026-01-05
-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25-12-29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2025-12-26
-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12-26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2025-12-23
- 关于征集2026年度教育考试科研项目选题的通知2025-12-1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2025-12-18
-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025-12-17
学位办〔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为确保《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版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下简称“2011版目录”)的平稳衔接,现对学位授予单位经批准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2011版目录中风景园林学、医学技术、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6个一级学科,不再受理新增人员注册和申请;其他变更代码和名称的一级学科授权点,按2022版目录受理新增人员注册和申请。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有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23〕13号)精神,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调整为艺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可在授予艺术学一级学科毕业研究生学位后开展同等学力工作;艺术学理论调整为艺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可在授予原艺术学理论或艺术学一级学科毕业研究生学位后开展同等学力工作。
三、两版目录对应调整后不再保留、变更代码和名称的一级学科授权点,学位授予单位已受理的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已注册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仍按原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截止期为2029年12月31日。
请将上述事项通知本区域(系统)内已开展同等学力工作的学位授予单位,并指导督促其遵照执行,切实保障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授予质量。
联系人:侯延斌 电 话:010-66096882
陆 敏 电 话:010-6609652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