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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通知》重点强调了五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各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组考防疫工作方案,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是完善高考入学机会公平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三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要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各项工作,精心制定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和办法,优化考核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四是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五是进一步优化考试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加强招生宣传,要求各地各校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