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学校 急救教育试点建...2025-07-04
- 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上半年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2025-07-0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2025-06-30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2025-06-26
- 关于公布2024年教育部 “基础教育精品课”名单的...2025-06-25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废止有关省级科技政策文件的通知2025-06-2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2025-06-24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2025-06-19
- 习近平: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2025-06-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2025-06-13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5年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2025-06-1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2025-06-11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2025-06-07
-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产业工人求学圆梦行动工作的通知2025-06-06
-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全国青少...2025-06-05
省教育厅关于上收武汉市工商专修学院等16所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管理权限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11-30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自考助学类)管理,理顺管理体制,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自考助学类)设置管理规定(试行)》(鄂教规〔2013〕1号)文件精神 ,省教育厅决定将原由武汉市教育局审批的16所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上收省教育厅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由武汉市教育局审批的从事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的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共16所,名单见附件),其管理权限上收至省教育厅。上收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相应变更为湖北省教育厅,其年检工作、办学行为监管、办学许可证换发、变更、终止(撤销)、奖励处罚等事项均由省教育厅受理经办。
2.列入本次移交名单的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移交前涉案、涉诉事项未处理完毕的,武汉市教育局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3.本通知印发后,武汉市教育局应配合省教育厅做好上收学校的档案整理移交及其他交接工作。
附件:
上收省教育厅管理的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名单
1.武汉市工商专修学院
2.武汉市华佗中医针灸进修学院
3.湖北中山专修学院
4.武汉大学武汉校友会专修学院
5.武汉江南专修学院
6.武汉交通专修学院
7.武汉外语翻译进修学院
8.武汉外语经贸培训学院
9.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
10.武汉秘书速记进修学院
11.武汉人才专修学院
12.武汉时代科技专修学院
13.武汉邮电信息专修学院
14.武汉市辅仁进修学院
15.武汉法律经济专修学院
16.武汉乐声艺术进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