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关于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拟推荐...2025-11-25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2025-11-22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全文2025-11-2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25-11-21
- 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025-11-19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2025-11-19
-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2025-11-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25-11-14
-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2025-11-13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2025-11-10
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在校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7-14
各市、州、县教育局: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遭受大面积强风暴雨袭击,引发了山洪、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多种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面对严峻形势,全省教育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积极参与防汛抢险,部分学校提供校园校舍作为受灾群众的安置点,为抗灾救灾作出了重要贡献。据气象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我省仍将遭受大面积的强风暴雨袭击,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在校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学校安置工作
学校是公务服务场所,面对突发自然灾害,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无条件地接受受灾群众安置任务,努力提供最安全、最方便、最温暖的条件,使受灾群众安心在学校渡过汛期。
二、努力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各相关学校要在当地防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成立工作专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提供教室、礼堂、食堂、宿舍及其它相关设施设备,安置受灾群众,并做好后勤保障。要积极组织教职员工组成志愿服务队,贴近受灾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三、扎实做好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安置受灾群众的学校,要特别重视校园校舍安全,要安排专门人员,对校园、校舍的安全情况全面及时地进行排查,若发现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四、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要站在抗灾救灾的第一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巡查制度,全面及时巡查每一个受灾群众安置点的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救灾工作。学校校长要坚守学校岗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受灾群众安置中存在的问题,若遇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受灾群众安置情况报省教育厅。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