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25-10-18
-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2025-10-13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2025-10-13
- 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2025-10-09
- 湖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5-10-01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语言文...2025-09-3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2025-09-30
-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2025-09-28
- 2025年湖北省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公示2025-09-26
-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2025-09-25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2025-09-25
-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全文)2025-09-24
- 202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前...2025-09-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2025-09-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2025-09-1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3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一定要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缴费。
考生要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注册用户直接与报名号对应,是查询报名号的唯一方法,在后期的信息查询、准考证下载和调剂系统中还要继续使用。
11月10日至14日,所有考生均要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后,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点将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研究生部副主任周明生提醒,现场确认时,考生要注意核对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内容不能再做改动。现场确认只能选择一个地点,重复报名尚未最终确定报考单位的考生,最晚要在31日做出决定,根据报考学校选择对应的确认点。
报名及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要及时调整复习计划,在专业课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经济学等热门学科。现在到考试只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考生要在紧张复习的同时加强身体锻炼,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学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