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2026-06-10
-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2026-06-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2026-06-09
- 2026年湖北省专升本补录工作启动信息提示2026-06-08
- 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开通2026年高考举报电话2026-06-04
-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2026-06-03
- 教育部等八部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2026-06-02
-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2026-06-01
- 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2026-05-29
-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2026-05-29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2026-05-29
- 2026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2026-05-29
-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2026-05-24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2026-05-24
-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2026-05-22
湖北省教育厅:小学和初中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4-13
记者12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省学校食堂出台管理新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及初中)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合同到期后应及时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
新规称,对少数规模较大、就餐学生多、学校管理服务力量不足、确需外包服务的高中、职中的食堂,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具有餐饮经营资质、服务信誉好的餐饮企业,实行控制利润率或利润总额的外包服务。外包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学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退补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