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关于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拟推荐...2025-11-25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2025-11-22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全文2025-11-2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25-11-21
- 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025-11-19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2025-11-19
-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2025-11-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25-11-14
-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2025-11-13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2025-11-10
鄂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 申报手续有三大变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0-02-10
领表方式改变、需公安部门意见、公示时间延长我省今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已于1月25日正式启动,农村独生女报考我省省属高校仍可加10分。记者昨日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今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本身没有变化,但整个工作流程、申报资料和时间要求三大方面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变化。
登记表由学校发放
据介绍,今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与其他优录加分工作同时进行,统一将文件及相关材料发到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本人到就读学校、县(市、区)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下载登记表,而不再由考生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发放登记表。
另外,今年考生名单由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提供,县(市、区)招办负责录入并将结果反馈给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申报需公安部门意见
今年对考生的申报材料有较大的精简,考生只需提供《登记表》原件4份、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委会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4份。不再需要公安部门《户籍证明信》、《育龄妇女信息卡(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专用)》和《乡镇计生办证明信》三份附件材料。
需要强调的是,《登记表》与去年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减掉了“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和“照片”两项内容,增加了“乡镇派出所意见”和“县(市、区)公安局意见”两项内容。
公示时间延长至7个多月
2月28日前,考生资料要报送户籍地乡镇计生办,3月5日前要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3月15日前要送本级招办,4月15日前要上报市(州)人口计生委,5月10日前市、州人口计生委送本级招办和上报省人口计生委。
去年省招办对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考生公示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0日。据透露,今年省级教育部门公示时间从5月20日起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较去年相比大幅度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