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的...2026-07-31
- 2026年湖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拟录取及备份...2026-07-29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的...2026-07-28
-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2026-07-2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2026-07-28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2026-07-28
-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6—2030年...2026-07-24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2026-07-24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2026-07-22
- 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6-07-16
- 湖北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2026-07-15
-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2026-07-15
- 2026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2026-07-15
- 国务院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的批复2026-07-11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防汛...2026-07-10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免考科目办理程序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2-01-16
各市(州)、高校考点: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我省以往《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须先办理免考手续,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免考手续程序如下:
1.考生持《教育学》或《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市(州)或高校现场确认点登记录入(信息内容见附表)并签字确认。
2.考生确认的信息数据汇总刻录成光盘,连同一份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10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
3.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并在对考生的免考科目进行处理,下载准考证时,不再有免考科目的信息。
请点击下载:免考考生信息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