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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强化研考安全责任 防范高科技舞弊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8-31
教育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考试安全责任,防范打击高科技舞弊行为。
考试安全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防范和打击高科技舞弊是研究生招生战线的重大责任。通知要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和招生单位要深入分析研究高科技团伙舞弊的技术特征、组织方式和活动规律,按照“人防技防结合,防范打击并重,教育法制齐抓,联席会议部门共管”的思路,有针对性地构筑防范和打击高科技团伙舞弊的体系。
通知指出,要积极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配足配齐能够有效防范高科技舞弊的设备。
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要积极做好相关考务改革带来的工作调整、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等工作。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反作弊的识别能力。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考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
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营造诚信考试的舆论环境。要加强考试法规建设,加大对作弊考生处罚力度。
通知提出,作风建设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教育部要求加强招生考试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要改进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招生考试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行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要有效预防和严厉惩处命题、监考、阅卷、复试和录取等环节中的违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严肃查处和中介机构勾结参与招生、牟取利益的工作人员,纯洁招生队伍,净化招生考试环境,杜绝不良之风对招生工作的干扰,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