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2026-06-10
-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2026-06-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2026-06-09
- 2026年湖北省专升本补录工作启动信息提示2026-06-08
- 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开通2026年高考举报电话2026-06-04
-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2026-06-03
- 教育部等八部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2026-06-02
-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2026-06-01
- 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2026-05-29
-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2026-05-29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2026-05-29
- 2026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2026-05-29
-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2026-05-24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2026-05-24
-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2026-05-22
教育部:研究生收费首次纳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1-04-23
教育部网站21日公布了教育部等七部委制定的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称,将逐步削减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研究生收费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
计划内研究生禁收学费
根据七部委制定的实施方案,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实施方案规定,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幼儿园禁收赞助费支教费
幼儿园以开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的名义额外收费,曾让家长不堪重负。依照这份方案,幼儿园(所)严禁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依照2011年的教育乱收费治理实施方案,各地要按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幼儿园还需公示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完善备案程序,并加强分类管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也应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方案提出,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所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将从现在的最多30%削减到20%,并要求各地加大高中教育的政府投入,逐步取消高中招收择校生。这七部委承诺,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