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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学院在职医学硕士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08-01-07
湖北中医学院
在职人员攻读医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湖北中医学院是我国于1959年创办的中医药高等学府,是一所培养高层次高级医学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成为全国首批招收医学专业研究生的高等院校之一,198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先进单位”,200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院开始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授予权,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省属高校零的突破,同时药学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临床检验诊断学获得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点12个,硕士学位点22个,1个国家局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部局级医疗、研究中心,10个院级研究所;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III级实验室,12个国家II级实验室。在内经学、伤寒学、针灸学、中药学治疗肝病、心血管病、肾病、甲状腺病以及中医工程、中药新药研究开发等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技术力量强、年龄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为给在职人员提供攻读硕士学位机会,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湖北中医学院1998年成为全国首批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同时获得对在职人员授予硕士学位资格。旨在发展大学后继续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招生对象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学、卫生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专业方向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卫生管理(研究方向报名后选定)。
培养方式
1、 研究生课程班学制一年,申请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一年。申请硕士学位其研究生课程成绩四年内有效。
2、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以本专业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必修课程设置与统招研究生基本一致,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适当安排,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
3、 教学与管理:从研究生教学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面授、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双休日授课。教学与管理贯彻“严格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
4、 报名即可跟班学习,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即可。
5、 同一地区、单位超过30人可上门办班。
硕士学位证书
1、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湖北中医学院、湖北省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并将《湖北中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登记表》寄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2、 研究生课程结业后学员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硕士学位(报名时间、程序入学后将详细说明):
① 每年五月份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英语统一考试(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满三年),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
② 每年元月份的全国在职人员单独命题考试(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四年),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并获得国家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 每年十月份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条件: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满两年),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
报名方式
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5张,填写研究生报名表,缴纳报名费。
收费标准
研究生课程费12000元(不包括取得硕士学位时应交的学位申请费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费),报名费100元。
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先后、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