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25-10-18
-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2025-10-13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2025-10-13
- 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2025-10-09
- 湖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5-10-01
-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语言文...2025-09-3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2025-09-30
-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2025-09-28
- 2025年湖北省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公示2025-09-26
-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2025-09-25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2025-09-25
- 军用土地管理条例(全文)2025-09-24
- 202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前...2025-09-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2025-09-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2025-09-12
省教育厅关于选派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赴新疆博州中职学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8-07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我厅与新疆博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深化对口支持推进博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协议》,根据新疆博州教育局、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请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赴新疆博州中职学校工作。
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疆工作时间自2016年8月24日起计算,到2016年秋季学期结束。支教教师在疆工作期间,不转行政、工资关系,由派出学校发放工资,享受派出学校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往返新疆的差旅费由派出学校予以保障;同时,博州方面给予短期支教教师每人每月2810元津贴和补助。具体选派学校名单见附件1。
对口支持博州中职教育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要举措,是我省教育援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力动员,精心遴选思想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教师和管理干部赴新疆工作。并将选派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2)于8月15日前报我厅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张兵
联系电话:027-87328043、13886199966
传 真:027-87328055
邮 箱:hbfgc@126.com
附件:1、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选派学校名单
2、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选派人员回执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