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关于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拟推荐...2025-11-25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2025-11-22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全文2025-11-2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25-11-21
- 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025-11-19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2025-11-19
-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2025-11-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25-11-14
-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2025-11-13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2025-11-10
省教育厅关于选派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赴新疆博州中职学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8-07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我厅与新疆博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深化对口支持推进博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协议》,根据新疆博州教育局、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请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赴新疆博州中职学校工作。
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疆工作时间自2016年8月24日起计算,到2016年秋季学期结束。支教教师在疆工作期间,不转行政、工资关系,由派出学校发放工资,享受派出学校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往返新疆的差旅费由派出学校予以保障;同时,博州方面给予短期支教教师每人每月2810元津贴和补助。具体选派学校名单见附件1。
对口支持博州中职教育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要举措,是我省教育援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力动员,精心遴选思想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教师和管理干部赴新疆工作。并将选派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2)于8月15日前报我厅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张兵
联系电话:027-87328043、13886199966
传 真:027-87328055
邮 箱:hbfgc@126.com
附件:1、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选派学校名单
2、第七批短期支教教师选派人员回执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