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2025-06-30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2025-06-26
- 关于公布2024年教育部 “基础教育精品课”名单的...2025-06-25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废止有关省级科技政策文件的通知2025-06-2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2025-06-24
-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2025-06-19
- 习近平: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2025-06-17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2025-06-13
-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5年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2025-06-1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2025-06-11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2025-06-07
-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产业工人求学圆梦行动工作的通知2025-06-06
-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全国青少...2025-06-0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实施专科教育...2025-05-28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 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2025-05-28
高等职业院校将启动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03-25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今天下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为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评估工作设定了包括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在内的五大内容。
《办法》明确,评估目的是全面了解高职院校办学情况,引导高职院校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按照《办法》,学校将按照评估内容和指标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对学校数据填报进行指导和过程监督,并形成省级评估报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基于院校相关数据信息和省级评估报告,建立数据模型,运用测量工具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国家评估报告。《办法》还要求,高职院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自评报告。向社会展示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专业发展优势,以及改进计划和发展方向。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同时发布,对中职学校办学能力的评估指标和标准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