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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5-12-25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增加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现就做好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1、“十三五”期间,我省普通本科教育以稳定规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主要任务。除新建本科高校外,其他高校原则上以存量计划安排为主;新增计划主要用于新建本科高校和需要重点支持的学校和专业领域。
2、核定办学规模。省教育厅将依据学校类型、办学定位、基本办学条件等逐校核定学校的办学规模,并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数。
3、除教育部下达的中西部协作计划任务外,减少公办本科高校出省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与外省公办本科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规模相当。省教育厅逐校确定公办本科高校省内外招生计划比例,各校在比例范围内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4、继续调减普通“专升本”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过渡到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一体化培养计划上来。从2017年开始,普通专升本计划从学校年初本科计划中安排。
5、省教育厅将对本科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新生报到率和就业率低的高校(分别按公办和民办排名后五位的高校),下一年度适当调减本科计划。
6、各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的招生计划,控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