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更多>>
- 关于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拟推荐...2025-11-25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2025-11-22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全文2025-11-2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25-11-21
- 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025-11-19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2025-11-19
-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2025-11-16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2025-11-1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25-11-14
-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2025-11-13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2025-11-11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2025-11-10
湖北16所教改试点学院可自定标准招生
来源:湖北继续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3-05-28
5月27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公布我省承担湖北高等教育改革的16所试点学院名单。试点学院可在本校录取批次线以上实行自主招生,自主确定标准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和学业优秀的学生,并自主确定招生计划。
这些试点学院在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上与各高校内传统学院的不同在于:全面实行教师聘用制,探索建立年薪制;实行导师制,对学生进行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实行核心专业课程教授负责制,探索实行全面学分制。
这16所试点学院分别是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学院、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机械自动化学院、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长江大学农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武汉纺织大学现代纺织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国医学院、武汉轻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武昌理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